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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大庆高新区促进
    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庆高新管规[2025]1号
  • 2025-02-12 14:17

大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大庆高新区促进
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5-02-12 来源:汽车和高端装备促进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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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5年第1次管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大庆高新区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5212

大庆高新区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决策部署,照《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黑政发〔202215号)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当好产业振兴的排头兵、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创新驱动的排头兵”,坚决扛起汽车产业发展使命担当,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汽车产业集群,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条  支持企业新车型研发。坚持“链主牵引、全链带动”,鼓励企业创新研发新车型,加快车型迭代升级。支持现有和新引进的汽车制造企业积极建设研发平台对于敢于开拓市场,持续加大新车型研发投入的企业,按照新车型研发项目各研发阶段投入的50%,分阶段给予研发经费补贴支持,补贴总额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产值的3%

第三条  支持汽车产业项目建设。坚持“扩大投资、示范带动”,支持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给予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投产后第一年产值的2%

第四条支持车型快速实现量产。坚持“以量带动、做大规模”,鼓励现有和新引进的汽车制造企业加快新车型投放效率,加速形成产业规模,给予汽车制造企业商品车物流运输补贴支持,补贴标准每台1000元。

第五条  支持配套产业快速集聚。坚持“补链延链、全链突破”,不断提升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承载能力,支持零部件制造企业集群集聚发展,提高配套服务效率,按照汽车零部件企业产业用房年度租金的75%给予产业用房租金补贴支持。

第六条 促进汽车产业金融融合发展。坚持“立足产业、服务产业”,引导各类金融、基金机构建立投融资对接机制,共同支持汽车产业企业新上项目、研发创新。设立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助推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迈进。

第七条支持企业绿色化转型。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企业推行绿色制造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影响,推动绿色化升级转型围绕企业发展需求,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基地建设,加快推动零碳智慧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和鼓励分布式太阳能光伏供电、智慧停车场、绿色供暖等项目建设,助力汽车产业绿色可持续化发展。

第八条  本政策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兑现由企业提出申请,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兑现本政策实施前,已享受与本政策同类的政策支持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支持;本政策实施后,符合本政策同时又符合大庆市及大庆高新区其他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第九条 本政策自202521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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