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调查评估和统计司工作部署,现将高新区2025年4月至今的法定安全评价结论公布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示。
附件: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法定安全评价结论
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