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上率下
扛牢法治建设的使命担当

信息来源: 党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 曹磊 发布时间: 2025-07-02 15:04
打印 【字体: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学深悟透这一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一、领导干部要当好“关键少数”。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牢“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要带头尊法学法,将宪法法律纳入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内容,作为必修课常抓不懈。定期举办“法治大讲堂”,邀请法学专家、资深法官、检察官授课,深入解读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带头守法用法,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信访维稳、城区建管、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中,坚持“重大决策先问法、疑难问题后用法”,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带头接受监督,主动报告法治建设情况,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凝聚法治建设合力。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要发挥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完善“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办公室”运行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法治监督,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单位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特别是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专项督查,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督促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鼓励社会参与,培育“法治观察员”队伍,广泛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对执法司法行为进行“啄木鸟式”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

  三、锻造过硬执法队伍。建设高素质执法工作队伍,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实施“执法人才锻造工程”,与驻庆高校共建“法治实践基地”,开展联合培训、课题研究、人才交流等活动,每年选派优秀干部到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跟班学习,参与案件办理、信访接待等工作,提升实战能力。要完善“师徒结对”机制,邀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导师,与年轻干部“一对一”结对,传授工作经验,帮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要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忠诚铸魂”行动,通过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讲座等形式,引导执法工作者坚守法治信仰,恪守职业道德,对违纪违法人员实行“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同时,要健全职业保障,落实执法人员权益保护办法,完善职业荣誉制度,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正名,对因公负伤、患病的给予关心关爱,切实增强执法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