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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6-04-2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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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驻区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省厅《黑龙江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大庆高新区实际制定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特此通知。

  一、诚信等级评价范围

  大庆高新区辖区内各类企业

  二、诚信等级评价内容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2.订立和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7.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8.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

  9.欠薪线索舆情反映情况;

  10.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情况;

  11.企业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情况;

  12.年度内职工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情况;

  13.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诚信等级评价分类及标准

  按照“科学评价、分类监管”的原则,根据诚信等级评价信息指标内容,诚信等级分为A、B、C三级:

  (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是不属于C级所列的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评为C级:

  1.在上一年度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及三次以上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组织实施及评定程序

  (一)单位自评。(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6日)

  企业按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内容,对上年度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诚信等级评价标准,向大庆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报自评情况。申报材料一般应当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复印件;2.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凭据(复印件);3.上年度财务决算账本(或报表);4.上年度劳动统计报表;5.上年度一月份、十二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6.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和不同类别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各十份及集体合同;7.招用境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就业许可;8.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准文件;9.职业介绍机构的各种行政许可(审批)材料;10.从事技术工种人员的职业资格证及管理台帐;11.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组织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管理情况明细和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报送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二)初审评定。(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4日)

  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及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诚信等级初审意见和建议。

  (三)等级评定。(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1日)

  由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初步明确劳动保障诚信等级情况,报大庆综合执法支队领导审核后,确定企业诚信等级。

  (四)公示及公布结果。(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7日)

  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大庆高新区官方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将拟定的诚信等级的企业向社会公示7天。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诚信评价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五、评价结果及运用

  根据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一)对评定为A级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除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外,当年将不进行日常巡查检查。

  (二)对评定为B级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日常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帮助提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三)对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列入年度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六、申报地址

  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发区科技路157号)。联系人:李盈辰,联系电话:8109361。

  大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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